爷爷瞒着儿女过户房子给孙子,孙子并未出钱,法院判生意合同无效
爷爷瞒着家人将房子过户给孙子,并签定了《房子生意合同》,不过事实上孙子并未出钱。面临其他承继人的不满,爷孙俩竟以为房子过户给仅有“嫡孙”是不移至理的。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江阴法院近来审结这样一同案子。
近来,江苏无锡,江阴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同房子遗产承继胶葛。妻子李某逝世后,王某在未奉告其他承继人的情况下,私自与孙子王小丙签定了二手房生意合同,成交价30万元。王小丙后续处理了过户手续,但并未付出 30万。知晓此过后,王某的其他子女以为涉案房子为遗产,恳求法院承认生意合同无效。
江阴法院经审理以为,王某未经整体共有人赞同,私行处置遗产,其行为无效。一起,王某与王小丙私自将五人共有的房子过户侵害了三原告的承继权,两人以生意方式掩盖赠与之实。并且,王小丙作为家庭成员,在明知涉案房子系遗产的情况下,依然与王某处理过户,可见并非好心,两边歹意勾结的行为,损害了三原告的利益。
王小丙没有付出房子对价,其获得物权既非好心,又非有偿,不契合好心获得的要求。王某与王小丙抗辩王某将涉案房子过户在其仅有的嫡孙子名下契合我国传统理念与价值观于法无据,违反了承继法相关规定,依法不予采用。终究,法院承认王某与王小丙之间签定的房子生意合同无效。
一审宣判后,两边均未上诉,该判定现已收效。(注:文中人物为化名)
法官提示,遗产切割前的遗产为一起共有,私行处置共有产业的行为无效。
(来历:闪电新闻、江阴市人民法院)